说明书目录
有害物成分: |
浓度(含量): |
CAS No.: |
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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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704-34-9 |
危险性类别: |
第4.1类 易燃固体 |
侵入途径: |
吸入、食入 |
健康危害: |
因其能在肠内部分转化为硫化氢而被吸收,故大量口服可致硫化氢中毒。急性硫化氢中毒的全身毒作用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症状,有头痛、头晕、乏力、呕吐、共济失调、昏迷等。本品可引起眼结膜炎、皮肤湿疹。对皮肤有弱刺激性。生产中长期吸入硫粉尘一般无明显毒性作用。 |
环境危害: |
对环境有害。 |
燃爆危险: |
易燃。与氧化剂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。 |
皮肤接触: |
脱去污染的衣着,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。如有不适感,就医。 |
眼睛接触: |
提起眼睑,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。如有不适感,就医。 |
吸入: |
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呼吸、心跳停止,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。就医。 |
食入: |
用水漱口,给饮牛奶或蛋清。就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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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规信息: |
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,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、储存、运输、装卸、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: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(2002年6月29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);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(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);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(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);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(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);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(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);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(GB 13690-92);危险化学品名录。 |
填表部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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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表时间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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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审核单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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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文献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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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改说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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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信息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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